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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检察落实显成效——梁子湖区检察院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纪实

【字号:    】        时间:2022-06-16      

      (作者:吴丹) 6月6日至6月12日,梁子湖区检察院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一周的巡回检察活动。本次巡回检察活动由检察长亲自带队,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起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精心组织

确保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顺利开展

       根据省、市院统一部署,我院第一时间成立了由检察长缪玉蓉担任组长、副检察长吴丹担任副组长的巡回检察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梁子湖区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实施方案》。针对本次巡回检察可能出现的薄弱环节,我院组织第三检察部全体人员开展集中培训,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升业务素能。

做实做细

全方位多渠道核查比对社区矫正人员信息

       通过前往法院查询被判处管制、缓刑以及裁定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数据,并与社区矫正机构在矫人员数据进行比对,全面核查法院交付执行情况,摸清底数后,前往司法所进行了集中点检,并听取了司法所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巡回检察组通过查、阅、看、问等形式,认真核对了在册社区服刑人员具体情况,现场检查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监管、信息平台录入以及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报到情况、社区矫正工作档案等内容,并对社区矫正对象所在住所及村委会进行了走访。

全面总结反馈问题

促巡回检察见实效

       巡回检察工作结束后,检察组共查处社区矫正对象违法案件1起(夏某社区矫正期间违法外出案),社区矫正机构违法行为1起(胡某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配备不合法案),并口头纠正社区矫正机构违法行为1起(胡某社区矫正档案不规范),向梁子湖区司法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检察建议1份。

       本次巡回检察紧盯监督重点,充分发挥巡回检察的特点及优势,有效预防了社区矫正机构监管对象脱管、漏管和虚管的现象,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切实增强了社区矫正的实际效果。下一步,我院将常态化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结合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部署,定期开展社区矫正监督检察,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