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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司法检察理念故事汇:第一期 《一波三折的小案》

【字号:    】        时间:2022-05-11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检察队伍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大力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着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水平,根据高检院“质量建设年”和省院“素能提升年”活动部署,即日起,梁子湖区检察院将推出系列报道《新时代故事汇—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

分享人:田波

今天分享的故事,一个不起眼的线索说起……

发现问题

今年2月,我在受理龚某交通肇事一案中,发现龚某被采取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强制措施的地点为梁子湖区梧桐湖新区鲊洲村某湾93号,这个地址立即引起了我的警觉,鲊洲村某湾属于拆迁地,多数人已经搬离,这样的地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否会有隐患,我决定前往该湾秘密调查……

出乎意料

该湾位于梧桐湖新区开发的核心地带,平时村民们都外出务工了,只有一批老人留守,我到达湾里时,向老人们询问龚某名字,都说村里叫此名字的有好几个,但没听说谁被关在屋里不让出来的。这一情况更加坚定了我的判断,几乎可以断定对于龚某的指定监视居住形同虚设,顺着案件线索,我决定继续调查。

疑云重重

为了不惊动龚某,我并未提前通知龚某,提前电话询问龚某。“你现在人在哪里?”“我在监视居住,在指定的屋里。”龚某回答道。龚某的坦率让人更加怀疑,因为很明显龚某对于自己被采取的强制措施不能外出的要求非常清楚,但结合实地走访,基本确定龚某未按要求进行指定居住监视居住,只是在电话中敷衍罢了。于是我带领部门干警召集村民,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文书中所规定的地点进行证据固定,到了文书中所指向的居住地,果然,该房屋空置许久,根本没有人居住,事实基本锁定。

真相大白

随后,我院立即向区公安分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当日,区公安分局给予回复,因拆迁原因,地址填写错误,并告知了实际指定居所监视地点。

至此该案水落实出、真相大白。这一波三折告诉我们,面对案件中的疑点,再小都不能放过,同时,要注重调查研究,不能人云亦云,这样才能有效发挥检察职能,维护法律尊严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此次推出“新时代故事汇——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系列报道,是梁子湖区检察院干警素能提升的重要一环,通过干警撰写贯彻落实新司法检察理念切口小、效果好的检察故事,以身边人、身边事来引导干警进一步自觉转变理念、提升工作品质,以求极致的精神推动检察工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思想政治环境,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提供有力的检察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