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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益之名 捍卫烈士荣光

【字号:    】        时间:2022-04-11      

     青山巍巍,绿水汤汤,先烈功勋,永世不忘。

近日经鄂州市梁子湖区人民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陈干卿、陈玉卿烈士墓及区内其他散葬烈士墓进行依法修缮保护统一墓碑并指定维护人员加强日常管护目前,烈士墓四周杂草已除,墓碑已立,祭扫道路通畅。

  陈玉卿烈士,生前是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新屋村人,1901年4月出生,生前任鄂冶边区筹备政府筹备秘书。1922年入党,积极从事革命活动,发展党组织,1926年参加阳新战役,后随彭德怀转战鄂东南,1939年2月,在梁子湖区太和镇肖家琓从事地下革命活动中被叛徒杀害。

陈干卿烈士,生前是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新屋村人,1900年出生,生前为鄂冶边区筹备政府委员长、苏维埃第八区区委主席。1923年入党,组织成立农会,1929年任苏维埃第八区区委主席,1930年参加“李家庄暴动”,暴动失败后,秘密回乡发动群众,在一次转移中被敌人发现杀害。 


跋山涉水 寻找烈士踪迹

“陈玉卿烈士墓就在那里,但是路被杂草挡住了。”2月下旬,在太和镇新屋村的一位60多岁的老人帮助下,梁子湖区人民检察院的干警从杂乱的灌木丛中四处探路,弯弯绕绕,爬遍山头,终于在一处不起眼、层层杂草的角落,找到了烈士墓冢。位于新屋村的陈干卿、陈玉卿烈士墓四周杂草、灌木丛生,墓碑布满灰尘,其中陈干卿烈士墓存在祭扫道路不通畅、墓前枯叶堆积,且未树立烈士墓碑的问题,保护状况不容乐观。

  据统计,梁子湖区这样零散烈士墓有97座。为深入了解零散烈士墓保护管理情况,梁子湖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干警深入各乡镇进行现场实地勘查,发现辖区内有的散葬烈士纪念设施长期疏于维护,普遍存在杂草丛生、祭扫道路不通畅等情形。“这样的环境有碍于公众瞻仰、悼念烈士,不利于对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的宣传、教育,同时也损害了革命烈士的尊严,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该院第二检察部承办检察官表示。

 

一封检察建议督促恢复烈士往日荣光

   针对这些问题,梁子湖区人民检察院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和乡镇人民政府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认真履行烈士纪念设施的管理保护职责,加强日常管理维护,并形成长效保护机制,及时恢复烈士纪念设施庄严、肃穆、清净的环境和氛围。 

相关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就辖区散葬烈士墓保护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与该烈士墓所属管护责任人员积极沟通协调,重点针对新屋村的陈干卿、陈玉卿烈士墓进行修缮,并对其他散葬烈士墓进行了维护管理,烈士墓周围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同时表示将加强日常管理维护工作,后续将会有一系列保护措施落地,切实维护英烈尊严荣誉。

 

 

如今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莫忘先烈功勋

斗转星移,英雄无悔,英雄的背影从未因时间流逝而变得黯淡,反而在历史的长河中熠熠生辉……梁子湖区检察院将继续以“检察蓝”守护“英烈红”,用公益诉讼守护烈士荣光,守护好红色文化的历史根脉。